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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依法设立遗嘱后,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也有效。但如果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
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 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被推翻。如果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或者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公
将遗产给什么人是被继承人的权利,所以被继承人有权订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给被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一、可以立遗嘱给非法定继承人。 二、遗嘱是指受益者要等到财产持有人正常死亡后才能继承其指定的财产。而赠与却是在赠与者决定赠与后受益人就可以得到赠与的东西。 三、赠与的税收是以赠与物的价值的高低来定的。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1、虽然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享有相应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