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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则由国务院批准。根据法律规定,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由
农业用地转非农业用地的法律规定是: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依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农业用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以外的活动,禁止擅自将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经营。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则由国务院批准。根据法律规定,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农村审批宅基地要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
1、《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耕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1、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
禁止使用红砖法律依据为:199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提出城市限粘、县城禁实,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关停、转产实心粘土砖厂。原因是红砖制作需大量粘土,会破坏农耕资源,且这些资源被破坏后,是无法再生的。红砖修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
强制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