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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的,会用到离婚证: 1.当事人需要复婚或者再婚; 2.当事人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 3.当事人迁移户口; 4.当事人就财产、子女问题重新起诉。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就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 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行使离婚赔偿请求权有以下规定: 一、行使离婚赔偿请求权的情形只能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离婚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只能向过错方追偿; 三、其它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起诉离婚赔偿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针对的是有过错方对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比如有过错方实施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损害婚姻的信任关系,对无过错方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而人身损害赔偿针对的是有过错方对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房产使用权是指,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的权利,换句话说,房产使用权便是对房屋实际利用的权利。但是,并非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能对房屋享有房产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离婚案件的上诉有两种,可以分为对离婚判决的上诉和不离婚判决的上诉。所以,二审不判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而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不判离婚。例如,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离婚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