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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经营范围内不可以开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是: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如果开票是办公用品,不算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办公用品发票,在经营范围之内。文化用品与办公用品是交叉的概念。
超经营范围是可以开发票的。根据相关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从这条规定看,企业发生了真实业务,就应该开票并纳税,并没有提到必须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发行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一次如实发行,按发票专用印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虚假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发行与自己实际经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但是超出经营范围的,可以直接开具与实际业务相符的发票,不违法税收法律法规。但是如果经常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最好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否则有可能被工商部门查处。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
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 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 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7、清洁服务; 8、家政服务等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