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遗弃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遗弃罪如何处罚
遗弃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遗弃罪如何处罚

遗弃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遗弃罪如何处罚

2020-10-28 155
普法内容
遗弃罪的构成条件为: 1、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为故意。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姻遗弃构成遗弃罪的情节有哪些
    婚姻遗弃构成遗弃罪的情节有哪些

    婚姻遗弃构成遗弃罪的情节如下: 1、因遗弃造成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遗弃而无着落、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被害人因遗弃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经过多次教育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险境地的; 5、遗弃中的殴打、虐待,手段非

    2022-05-11 410
  • 遗弃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遗弃罪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要件--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2024-05-04 28
  • 遗弃罪的构成,遗弃罪怎么判,遗弃罪的认定
    遗弃罪的构成,遗弃罪怎么判,遗弃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构成,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

    2024-05-18 29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条件构成遗弃罪?哪些情形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遗弃罪要符合以下条件: 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

    2022-11-09 15,340
  • 遗弃家庭成员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怎样认定遗弃罪?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要符合以下条件: 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

    2022-04-10 15,340
  • 遗弃罪中遗弃的家庭成员有哪些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遗弃罪: 1.遗弃对象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

    2023-01-31 15,340
  •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遗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几种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

    2022-03-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 01:24
    构成遗弃罪的条件

    遗弃罪是指,对于老人、孩子或者因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但是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但是对象仅限于老人和孩子以及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遗弃的行为往往会对被害人的身

    2,883 15,340
  • 如何判定遗弃罪 01:08
    如何判定遗弃罪

    判定遗弃罪的标准如下: 1、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2、该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3、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根据

    638 15,340
  •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01:08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必须根据行为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

    1,56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