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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迟到的员工进行扣除相应的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如下: 1、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就就废止了企业拥有的罚款权这一项,用人单位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 2、在员工无正当理由迟到,因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迟到扣工资的数额如果合理的,是合法的。法律对迟到扣工资没有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自己的规章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迟到时扣工资,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
合同不到期辞职工资被扣当然不合法。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提前辞职而扣其工资。当然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辞职没有提前通知单位,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但是也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作。
劳动者迟到,用人单位扣半天工资的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按照扣除的数量到第七次之后基本不合理: 劳动法规定的扣薪上限有2个原则,一是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每个月工资不能扣到超过原本工资的20%。 一个员工频频迟到,甚至是连续三次
只要工资迟发一天,就算是违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三十天发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还是需看是否属于恶意拖欠,如果单位营业困难,或者是其他原因非单位可以拖欠员工工资的,那么可以根据地方法律规定最多延迟三十天发放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兼职中途离职被扣工资的,是不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兼职是可以中途离职的,并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的赔偿,用人单位以中途离职为理由扣工资的,属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