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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企业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并未设立一裁终局的规则。「一裁终局」意为当劳资纠纷经由仲裁庭作出判决之后,便告终结,无需再进行上诉或申诉程序。 对于追讨工资、治疗工伤时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获得辞退或其他理由所获得的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等争
工伤案件不一定仲裁终局 仲裁终局的案件是工伤费用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12个月金额。如果超过,就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 即使一裁终局,劳动者一方也可以不服裁决到法院起诉。单位认为裁决有错误,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
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救济途径不同,救济理由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终局裁决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可以归纳为小额纠纷
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仲裁是终局的话,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
商业仲裁一裁定局,双方谁对裁决结果不满的都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首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部分劳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将部分地具有终局的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务人原有的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诉讼
两审终审后,不能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不可以再提起上诉,因为上诉针对的是未法律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如下: 1、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其公司法人的资格和地位也消失,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将接受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2、如果公司还在破产清算阶段,企业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