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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是: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1、债权人会议召开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在破产案件被受理之前就已经存在,债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申报和登记,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了其债权人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
满足下列条件债权转让才会生效: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
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满足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条件。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哪些条件,还可以点击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如下: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有资格作为保证人的主体包括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除此之外,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以下几类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主体:1、国家机关。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