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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的区别

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的区别

2020-10-29 342
普法内容
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的区别主要是两者发生的阶段不同。不予立案只能发生在立案审查阶段;而驳回起诉是立案后经人民法院审结完毕后作出的。根据法律规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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