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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按照下述办法确定:双方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由军事法院管辖;一方是军人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1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离婚包括的证据有以下四点: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4、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
人身损害赔偿,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纠纷,属于财产关系的纠纷。因此,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管辖法院,在法律上也被称为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指的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