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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处置抵押物再处置担保人。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同一个债务有抵押担保,也有保证担保的,应当首先处理抵押物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对于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的,首先要处理抵押物,用抵押物来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无金
1、抵押权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抵押债权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所以是不能设定抵押期间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
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仍然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仍然存在于被转让的抵押物之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
借条上面是可以写上抵押物的,但是如果是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那么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仅仅是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债务人可以提供抵押物。民间借贷,个人之间借贷也可以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抵押权最终是要把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可转让的财产都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则不可抵押。 1、按规定,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子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别的财产。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