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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效益不好不裁员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效益不好无法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又不让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无果的建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公司效益不好,是可以申请裁员的,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
可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
单位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对这部分收入按照规定应该征收个税
公司效益差,不裁员。劳动者想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或者通知终止;劳动者希望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然后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裁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
可以的,《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公司裁减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长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视为一年。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则员工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
单位效益不好,想要辞退员工的话,首先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