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
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即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具体来说,它包括四种服务,即通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生活服务,是指为满
生活服务业按照15%加计扣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执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
加计抵减是此次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
关于老年服务的减免税政策:对由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市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老年服务机构及核发《社区服务设施证书》的社区服务中心的老年服务中心(含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双减政策指的是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作业的负担,和校外培训的负担。具体如下: 1、控制作业总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鼓励布置分层、灵活、个性化的作业; 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供学生自愿选择,加强和优化免费在
留抵退税政策如下: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