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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不是。房产证不是必须夫妻一起共有的。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不可以擅自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租赁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必须在场必须双方都同意了,才能上市交易。如果房屋买卖未得到夫妻中一方同意的,此时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但是,房屋购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是有处分权的,并且给付了相应的对价并过户的,是善意、有偿取得,因此取得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夫妻一方现在是不可以单独卖房吗的,不可出售共有房屋的。。。因为现在房产证交易规范化了,如果房产是属双方共有房产,其中一方要私自进变卖,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要办理,就需要单身证明或离
夫妻单方没有权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
出卖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需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的。 另一方可申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屋,但购买人不知情并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过户登记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造成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能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不影响出卖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一方出卖共
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后,没有合理的理由,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定金的。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的功能,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所以,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要向开发商交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定金,以确保合同的继续
如果夫妻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效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