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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会议召开次数一般没有限制,在实践中,一般破产(清算)案件需要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股东会会有定期会议以及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在召开前十天进行通知。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全体股东具有法律效力,若是股东认为效力有瑕疵的,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或者是宣告无效。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公司法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新《公司法》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必须有规范化的会议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运作,如果违反会议制度就会直接影响董事会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也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所以董事会必须遵循以下会议制度: 1.会议次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会议提案、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提议)、会议材料、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它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会务联系人等。四、议事方式1、每次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的2/3以上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
全运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简称“全运会”,是中国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首届运动会于1959年9月13日至10月3日在北京举行。全运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一般在奥运会结束后一年举行,前三届的间隔时间并不固定,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