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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
没有自动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只有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才会自动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是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
关于离婚在复婚给什么证件的问题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
1、《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2、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3、第一千零七十
法院判决不离婚的条件: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经法院调解后夫妻和好的,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当事人既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3、军人配偶要
香港的离婚判决书在内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判决书效力。申请人要向内地法院申请确认香港判决书效力的,首先要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在接受离婚案件时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看具体情况判决是否离婚。具体情况包括:一方有重婚的行为或者与他人有同居的行为;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过多次劝谏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