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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派遣期限;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派遣岗位;人员数量;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他。用工单位不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双方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派遣单位向被派遣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无效,因为被派遣单位与之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只能根据派遣协议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
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消失的,劳动者无法继续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应当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另行派遣,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
由派遣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如果劳动合同也到期则按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被派遣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同意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一般会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派遣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劳务公司会派遣人员至合作的用人单位工作;而正式工则指的是用人单位通过招聘的形式录用员工后,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两者的劳动关系不同: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当法定解除条件发生时,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时,合同就正式解除。但是,如果法定解除条件发生后,有解除权的一方在法定期限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解除权,则丧失解除权,应继续履行合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