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法律概念为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组织儿童乞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非法手段组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
行为人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概念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构成特征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规定主要是: (1)有残疾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方能构成本罪的犯罪对象。 (2)本罪仅限于使用暴力与胁迫的手段。 (3)本罪处罚对象却只限于组织乞讨者。 (4)组织乞讨者利用
用暴力、恐吓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乞讨时,必须立案。本罪作为行为犯,无需造成乞讨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行为者实施暴力、威胁手段组织乞讨,应立案追究。
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要根据残疾的情况来分析: 1、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其他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 根据规定,对于聋哑群体的规定是必须要达到又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属于行为犯,但是犯罪是否既遂的状态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过程来进行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一行为为标准,即不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已经出卖为标准。拐卖
目前法律上并无虐待儿童罪这一罪名,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涉嫌虐待罪。父母打骂儿童,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算虐待罪。父母构成虐待罪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