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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的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在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 2、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3、通过解除代持股协议来退出公司。
个人退出代持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退股做出了如下规定: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
个人退出持股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投资者。股权转让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并记录在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代持股东退出可以与实际出资人协商,让其显名,需要经过公司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隐名股东才有权利转让股权。代持股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1、代持股东退出的方法是,隐名股东显名化,需要经过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是无权转让股权的,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
代持股东想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
股份代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份代持是有效的。 如果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达成约定,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并且签订合同的,在双方出现争议,无法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只要不存在合同法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