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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
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是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再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合伙企业的债务;(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
合伙企业在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
合伙企业财产在缴纳清算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清算: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3、退还合伙人出资。合作企业的财产按照上述顺序偿还后,如果还有剩馀的话,按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破产财产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参照下面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一,破产人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处于清偿的第一顺位;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