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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并未对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作出任何规定。但是法律没有做规定并不代表实践中没这类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一方,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有哪些离婚后,父母的任意一方能否随意增加或减免抚养费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变更抚养费。那么,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抚养费呢?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
反诉有哪些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在司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减少的条件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一致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准许。如果是父母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能力继续
我们通常所说的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子女的抚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养费一般是按照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确定。除此之外,法院
夫妻二人离婚时,如果子女为婴儿的,婴儿抚养费的计算标准适用一般子女抚育费的计算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影响子女抚养费具体数额的计算标准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1、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2、父母的负担能力;3、子女生活当地的生活水平。在此看来,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