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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公司倒闭财务总监不需要承担责任。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但不能称之为赔偿。这两者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帮助补助的形式,企业的倒闭,并不是企业的过错,对于员工的的补偿是人道的行为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公司倒闭后,股东不用赔钱,公司以公司资产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清偿的债务在公司破产后自动消灭,股东不必偿还。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例如,股东认缴公司100万元的注册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法人的概念。在法律上,法人指的是具备法律人格的主体。公司就是法人的一种,属于企业法人。因此,从法律上讲,公司倒闭,不存在法人怎么处理的问题,因为公司就是法人。如果问题里的法人指的是法定代表人,公司因为资不抵债破产倒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