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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是否能作为赔偿证据使用的确定方式: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规定试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1、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2、视听资料是将现代高科技先进成果运用于刑事诉讼
视听资料强制排除的情形:一、视听资料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视听资料的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
可以单独作为证据,但有一定的限制。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实际上对瑕疵证据设置了相应的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即: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方法(如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可以。根据刑法规定,证据的第八项即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 6、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7、鉴定意见
吵架可以辅助证明夫妻感情问题,而离婚诉讼的关键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单纯的吵架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根据婚姻法规定,法定破裂的情形就包括:1、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甚至是遗弃的行为;2、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3、双方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