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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打发票普通发票盖发票章要盖第二联。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
增值税复第 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制合法证明的作用。
抵扣联是需要盖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抵扣联是需要盖章的,纳税人在开具发
一、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
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
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
发票章盖模糊了,不可以重新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
法人签合同不一定要盖章。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盖章但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于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且盖章才生效,那
丢失发票存根联严重。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