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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债务,子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以及由其股东承担有限的责任。
母公司债务不由子公司承担。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互相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互相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的债务不由子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
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不需要承担。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
一般不会,因为子公司也是独立的法人,以其财产承担独立的有限责任
1、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均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子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