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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属于肇事司机的,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1、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
在此种车辆挂靠经营的行业模式之下,驾驶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主要是由车辆的实际所有者承担。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车辆的实际所有者正是负责对车辆进行运营管理的人士,通过与挂靠公司建立起紧密的联系,从而获取了车辆的运营使用
可以认定为工伤。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这个比较困难,就目前出租车司机行业很多都是租赁或者合作类型的,从合同的角度来看不是劳动关系,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但是从法律规定及表面来看又是符合劳动关系的范畴,在从实践角度来看,有劳动合同的话,认定工
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伤亡能认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安徽省高级人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车辆挂靠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人所谓挂靠是指个人所购买的车辆,为了适应对车辆的管理要求,将车辆挂靠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挂靠有收取管理费或获得利益的挂靠和不收取管理费或未获得利益的
雇员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被外来车辆撞伤,同时,被撞伤的原因又与工作有关,比如保安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拒绝检查的外来车辆撞伤的,可以视为工伤,具体的赔偿要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挂靠具备特点有: 1、通常挂靠人是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虽然其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但不具备与对应的建设项目比较匹配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建筑单位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其缺乏承揽该项目的实际能力; 3、
挂靠协议,并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挂靠协议处于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挂靠的形式,向他人借用资格证书,来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特殊类型的合同,则需要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