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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前购房写女方名字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能证明房产另一方出资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和男方父亲名下,是男方和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和女方没有关系,因此女方无权分割产权。 婚后女方有实际参与还贷的,可以针对还贷部分要求男方进行补偿。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全款对方没有权利分割。如果是贷款,婚后还贷的部分平均分割
夫妻在婚后买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2、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写了三个人名字的房屋需要看三人间对房屋的份额是否存在约定。如果三人对房屋的份额存在约定的,那么房屋的分配按照约定进行。如果三人对房屋的份额没有约定的,那么三人对房屋享有同等的份额,即各占三分之一。 三人对房屋按份共有不意味着三人对房屋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