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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不是分公司。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设立的经营组织称为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非公司企业设立的经营组织称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相对于总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划分。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业务需要,
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负责人也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之一,所以还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签合同,出现纠纷很难维权。
分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发生变化和转移。因为分公司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所以只用签一次就可以了。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
不可以签。分支机构劳动合同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签订方式,具体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违约金责任的话,就应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订立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具体来说,违约金条款应当包括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者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定金罚则责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