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自诉刑事案件要写报案材料吗
自诉刑事案件要写报案材料吗

自诉刑事案件要写报案材料吗

2023-03-03 196
普法内容
要的,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肇事逃逸报案材料(刑事案件)
    肇事逃逸报案材料(刑事案件)

    一般本人姓名等信息,还有事发时间、地点、交通工具、如何发生、碰撞部位等。

    2020-07-16 351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自述材料的写作要求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自述材料的写作要求

    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024-06-11 8
  • 刑事案件材料保密
    刑事案件材料保密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是国家秘密级别的保密文件。

    2020-02-10 606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自诉案件的自诉案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那么自诉案件程序是怎样的呢?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

    2022-03-06 15,340
  • 刑事自诉立案程序和办案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

    2022-11-15 15,340
  • 刑事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提起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2022-02-15 15,340
  • 罪犯刑事案件材料怎么写

    量刑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节累犯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

    2022-10-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01:27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

    587 15,340
  • 刑事案件发生多久报案无效 01:21
    刑事案件发生多久报案无效

    法定最高刑期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罪名,犯罪行为发生五年后即使报案也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发生十年后即使报案也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发生十五年后即使报案也不再追诉;如果法定的最高刑为是无

    1,612 15,340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01:09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16,795 15,340
刑事自诉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杜青双律师 杜青双律师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150-4606-777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