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工程款优先。发包单位破产后,工程款属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于其他的债权受偿。即便是企业破产,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承包人主张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
破产企业工程款优先。发包单位破产后,工程款属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于其他的债权受偿。即便是企业破产,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承包人主张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破产
公司申请破产是不能优先偿还职工的集资款,需要按照普通债务的清偿比例进行清偿,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时,需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要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先用公司的资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经理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破产财产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
工人工资优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公司向个人借款形式的借贷关系是不合法的,应当认定借贷行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根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