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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婚姻信息的更正,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根据现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本上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并落入父母的户口簿上。前提是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
户口本改婚姻状况必须去户口所在地。 只有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的户籍信息,户口本婚姻状况属于户籍信息,所以,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
异地生活的夫妻,如果同意离婚,必须回原籍离婚,因为双方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有连续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
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未离开方作为原告可在自己居住处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现居住的地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公告”方式通知进行离婚。 对公民提起的
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不需要改为离婚。只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户口是不用改成离异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
办理离婚不一定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如果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那么男女双方就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在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地方,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