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
贷款利息能否在税前扣除,要取决于向谁借的款以及借款的金额。具体情形如下: 1、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允许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税前扣除; 2、对于非金融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所得税前需要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
1、可以扣除。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在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
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是收入项,不是支出项,不存在可否税前扣除的说法。“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是所得税免税收入,应该计征所得税。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
企业拆借的利息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税前扣税不发薪的情况如下: 1、应发放工资仅够充抵税费,不再发放薪金; 2、以前已发放的薪金没有扣税,加在本次发放薪金总数里面一并扣税,实际发放薪金中并不包括这笔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