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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结婚之前获得的退伍费归退伍军人个人所有。如果军人是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退伍费,那么该退伍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房产如果没有确权,则必须要对于房产确权,如果认定是夫妻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就不能够用来分割。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之后才可以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夫妻,进行等额分割。但是,法院也会综合其他因素进行考虑进行判决。
军人的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和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退伍费、士兵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支出的,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乘以年平均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度平均数,是指上述各项费用的总额,按照具体年限平均除以支付给军人的
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首先我们要知道军人退伍安置费如指的是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且如是双方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
军人的退伍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就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有部分退伍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
申请公租房,退伍军人不一定优先。只有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