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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办案的具体流程包括:受理、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
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2.示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警员会把笔录问答念一遍给你听,问你是否属实,再让你签字画押。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也要留下
警察立案流程: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
第一步:公安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第二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条件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报案、扭送等等。 2、审查:一是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就移送有关机关;二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
执行传唤、拘留、执行人员应当持有传唤证书、拘留证书、案件处理合作函、工作证书,并与合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合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到市、县指定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
异地警察上门带人走流程如下: 1、会出示警察的工作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 2、除了出示工作证件,警察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3、警察应当传唤传票的起因和依据,不接受传票或者不正当理由传唤传票的,可以强制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警察传唤人的程序如下: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