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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股权代持协议只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隐名股东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股权,只能追究显名股东的违约责任。 2、即使显名股东的人品特好,亦不能保证其完全遵守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 3、人有旦夕祸
大股东卷款潜逃的话一般是认定为携款潜逃罪,或者是职务侵占罪。如果被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的执法部门抓捕的话一般会判处有期徒刑5~6年以上。如果金额过高的话量刑的期限会更加严重。并且还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
在我国股东所在地指的是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住址、单位股东的工商执照地址。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人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公司资产收益权,参加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是股东的三项基本权利。
潜在股东其实就是散户。潜在控股股东的存在形式有多种多样,主要的形式应是通过多层次看似不明显的间接控制控股股东的形式存在。
鉴于约定挂名在实践中的典型表现为公司股权转让这一法律行为,各类与挂名股东有关的法律争端往往牵涉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认定。挂名股东大致可划分为两类,即被动挂名股东和主动约定挂名股东,它们各自面临着
1、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股权代持协议只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隐名股东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股权,只能追究显名股东的违约责任。 2、即使显名股东的人品特好,亦不能保证其完全
大股东卷款潜逃的话一般是认定为携款潜逃罪,或者是职务侵占罪。如果被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的执法部门抓捕的话一般会判处有期徒刑5~6年以上。如果金额过高的话量刑的期限会更加严重。并且还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