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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条件有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条件有什么?

2020-09-26 105
普法内容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条件是: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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