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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伪劣化肥罪指的是生产劣质的化肥,使对方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2、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体并非特殊 3、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故意,即故意生产劣质的化肥 4、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5、该罪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伪劣化肥的行为。
生产伪劣化肥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4、客观要件即违反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构成:犯本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伪劣化肥罪指的是生产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四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
对于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或者销售明知是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1、导致生产经济损失达2万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