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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哪个机关

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哪个机关

2021-09-11 19
普法内容
驱逐出境的执行方式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相关边防检查站凭强制出境的执行通知书、决定书或者裁决书以及被强制出境人的护照、证件安排放行,并对出境交通工具等具体情况拍照、录像存查;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外事和武警边防部队等单位配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一条 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主刑执行期满后应当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省级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转交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件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政府已按照国际条约或者的规定,对实施犯罪,但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或者不可接受并拒绝承认其外交或者领事人员身份,责令限期出境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动出境的,由公安部凭外交部公文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或者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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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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