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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对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而对于死者的债务,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被代理人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
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因为死者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民法典》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法院有应请求查询的权利和权力,没有查询的义务。
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如果选择了继承遗产,就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只需要在已经继承了的遗产范围内,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 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留有遗产,且尚未被继承的,应当按照“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