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末位淘汰制是合法的吗,有哪些规定
末位淘汰制是合法的吗,有哪些规定

末位淘汰制是合法的吗,有哪些规定

2023-03-14 36
普法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末位淘汰制是怎么规定的呢。
    末位淘汰制是怎么规定的呢。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2024-06-01 72
  • 单位末位淘汰有法律规定吗
    单位末位淘汰有法律规定吗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具体根据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判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末位淘汰”解聘职工的合法,双方无约定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的不合法。

    2020-01-22 159
  • 劳动法有末位淘汰的规定么
    劳动法有末位淘汰的规定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

    2021-05-01 32
专业问答更多>>
  • 单位制有末位淘汰规定吗?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

    2023-06-12 15,340
  • 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

    2023-09-03 15,340
  • 规定末位淘汰的有哪些条件?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

    2022-11-02 15,340
  • 末位淘汰制是怎么规定的呢。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劳

    2022-07-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有哪些规定 01:20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有哪些规定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6,904 15,340
  •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01:34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

    1,640 15,34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3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