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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吗

2020-05-09 176
普法内容
微信聊天记录能做证据。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所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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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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