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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城管要求强制拆除,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是合法强制拆迁,政府部门会下发相应的拆迁裁决书或行政决定书,对此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如果是非法强制拆迁,则对于非法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行政行为
关于是否需要建设部门认定这一问题并不存在。目前,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已经逐步汇集并行使了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所有或部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权力,这便使得城管本身拥有了进行拆违的执法主体资格。若经审查后确认此处建筑确为违章
不可以。 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是犯法的,因为物业部门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发现小区存在违章建筑,物业可以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者向住建部门举报。 在我国实施强拆的部门只能是政府行政部门,如物业强拆造成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违章建筑强拆程序: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城乡
城管强拆违建的房屋当然是需要法律文书(证书)的。首先必须有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已经生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36条和3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之前
房屋拆迁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商业开发拆迁中,被拆迁人对立情绪特别大,如何消除当事人双方矛盾,将矛盾减到最小。本文力求从拆迁钉子户角度来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对策。着重从拆迁钉子户分类、
两违办和城管存在职务竞合关系。两违办是为维护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市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个单位。主要是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管是指,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拆违建是城市综合执法局。但是拆违建过程中同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买到烂尾楼,实践中有以下做法: 1、向政府部门投诉。由于烂尾楼涉及到的住户比较多,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城市的面貌,政府部门会追究相关的建设部门的负责人的责任;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商品房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核程序,各种审批环节都是法定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