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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
注册公司的流程有: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然后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其次,核名通过后,应当提交相关材料。之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文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最后,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三个月后,在清算结束日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定清算分配方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不包括以下财产: 1、已经作为担保的
1.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的时候一切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 2.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后到破产程序终止之前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包括债权。 3.其他财产权利。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有以下这些: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收购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控股式的兼并,主要指的是公司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以达到控股,并对被兼并方拥有经营管理权以及控制权,从而实现兼并的方式; 2、购买式的兼并,指的是通过购买企业资产的兼并方式,一般可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