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有: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拒绝说明的或者条款不公平的,该条款视为未订立。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有: 1、提示和说明规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公平原则的无效。
有下列规则: 1.提示规则。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订立电子合同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有法律要求的形式。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法条是关于格式条款的有关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与银行签订的格式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银行的格式合同出现免除自己责任条款、加重相对方责任条款等情况,且银行没有跟格式条款的相对方提醒注意的话,则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 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样,那么要以非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