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2023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2023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2023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2024-06-18 16
普法内容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 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 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案件
    怎么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案件

    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 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2、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 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省统

    2020-09-13 1,104
  • 劳动者申请的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是如何的
    劳动者申请的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是如何的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024-05-29 19
  • 劳动监察法规定的投诉受理时限和怎样的投诉
    劳动监察法规定的投诉受理时限和怎样的投诉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 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

    2020-02-16 123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监察案件是怎么受理的

    (一)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三)提交证据材

    2023-03-03 15,340
  • 2023年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投诉怎样处理的

    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劳动监察队依法进行处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种补缴没有时效限制,或者不记帐册、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行政法规和国家有

    2023-07-22 15,340
  • 劳动监察受理案件具体流程是什么?

    劳动监察受理案件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

    2022-06-19 15,340
  • 决裂理,到劳动监察投诉。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手续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

    2022-07-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检察院不受理的案件怎么处理 01:09
    检察院不受理的案件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8,310 15,340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01:20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17,533 15,340
  •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00:58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1,64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