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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具体如下: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一般不属于顺序继承。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代位继承的法律程序: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
一般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母,子女,配偶,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那么被继承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那一辈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遗产的继承顺序的规定具体如下:首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其次,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没有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