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追回冷静期的人
如何追回冷静期的人

如何追回冷静期的人

2022-04-16 1,359
普法内容
《民法典》对于离婚增添了新的规定,对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的,一般需要等待三十日,三十日经过之后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内,首先可以和对方心平气和的谈一下,以协商为主,主动调和矛盾,在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的。其次可以寻求家人及社区的人以第三方的身份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最后最核心的应当是从自身做起,真心实意挽回对方,取得对方的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冷静期如何去操作
    离婚冷静期如何去操作

    离婚冷静期的操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夫妻双方未申请的,视为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二人继续

    2021-02-05 148
  • 离婚冷静期如何撤回?根据离婚诉讼法
    离婚冷静期如何撤回?根据离婚诉讼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01-24 416
  • 离婚的冷静期如何挽救婚姻
    离婚的冷静期如何挽救婚姻

    离婚冷静期能挽救婚姻。法律规定,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仍是

    2021-03-01 207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如何挽回以前冷静的方式

    不要忽视爱人,冷落对方是一种深层次的伤害。婚后需要对婚姻和家庭负责和有所担当。建议你多用行动来证明你很爱她,只是忽视了她的感受。如果确实双方有性格差异,一位迁就和忍让或违背自己的意愿来讨好她也没有必要

    2022-03-23 15,340
  • 离婚冷静期如何去操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是不能当天拿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3-10-22 15,340
  • 有民法的轮回期离婚不算冷静期

    1、《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是算在内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

    2023-09-02 15,340
  • 离婚冷静期能挽回婚姻吗

    离婚冷静期可以挽救婚姻。 离婚冷静期,是指立法在坚持离婚自由原则下,为避免夫妻当事人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一定时间内撤回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

    2023-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01:15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法院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叫作离婚熟虑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的那天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双方

    2,805 15,340
  • 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00:55
    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离婚需要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

    3,362 15,340
  • 婚姻冷静期间执行了吗 01:02
    婚姻冷静期间执行了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民法典》对公民生活具有巨大的影响,一般而言,新法颁布不会马上生效实施,而是会在法律颁布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再生效实施,为该法的顺利实施留出一个缓冲期。我国民法典新规定了离婚冷静

    1,478 15,340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