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借钱给别人时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借钱给别人时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借钱给别人时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2021-03-07 132
普法内容
借钱给别人时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借款合同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内容;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借条中的重要内容要约定地清楚明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买房前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有哪些
    买房前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有哪些

    买房前必须知道的房产知识有:注意了解购房政策;正确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贷比三家选择适合的贷款委托方式;了解当地使用公积金情况;了解房产项目的背景;注意资金安全;注意贷款方式;注意房产及房产公司是否正规手续齐全。

    2020-10-05 140
  • 打工必须要知道的法律
    打工必须要知道的法律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

    2020-09-02 324
  • 争取监护权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争取监护权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争取监护权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1、儿童监护权的归属是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2、法律上,父母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判断监护权是否合适的唯一标准; 3、监护权归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仍有权与未成年子女见面; 4、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拒绝承担

    2022-04-14 212
专业问答更多>>
  • 给别人借钱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知道

    借钱给他人时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借条中的重要内容应明确约定。

    2021-11-07 15,340
  • 共同犯罪必须知道的知识

    必要共同犯罪具备的知识有: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

    2023-08-16 15,340
  • 法律不是必须要知道的吗?

    员工问题:《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对外采购与销售问题:《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公司的动作问题:《公司法》、《税法》等。

    2022-10-25 15,340
  • 你需要知道的物业法律知识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2023-06-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01:52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在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

    2,123 15,340
  •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00:59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首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如果权利人超过上述的两年诉讼时效才起诉,且起诉时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涉及财产赔偿的

    1,654 15,340
  • 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 01:42
    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

    借给别人钱一般建议写借条,虽然借条与欠条是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欠条与借条的性质是不相同的,首先欠条和借条两者各自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一般是因为借贷产生的,而欠条则有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等原

    8,31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