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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 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该签字确认竣工结算资料,按照规定交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
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发包人不组织验收、不使用的,拒绝支付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的,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质量不符合合同或者国家规定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