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另因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则双方可能存在家庭共同财产,如收养关系解除,双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解除收养诉讼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特别授权代理,但是,如果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即使委托了律师,也应当亲自出庭参与庭审。
1、通常情况下,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是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可以解除:(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被收养人在1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
当事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的,即使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收养仍然有效的。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条规定,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
根据您提出的情形,收养人具有抚养的义务,在未成年前,关系恶化解除收养关系也是不对的,可以进行法律申诉。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